出生警察家庭的真理大學副教授吳景欽,看到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情,常常第一時間投書媒體針砭時事,不管是江國慶案、特偵組濫權監聽、酒駕重罰等等,他都希望以法律人的角度,發出正義之聲,並提供一般民眾正確的法治觀念。吳景欽響應今年元月一日發起的「良心時代運動」,說出自己的良心話:身為一個法律人,而且是在法律系教學的老師,2014年希望自己還有他的學生,能夠真正的把公平正義實現在這個社會,不要再讓2013年台灣社會所經歷的那麼多不公不義的事情繼續存在。
身為法律系的教授,吳景欽卻曾經因為一張烏龍稅單,在民國一百年時「榮登」該年度票選出的「十大最『瞎』稅新聞」的苦主之一。民國91年,吳景欽接到一張國稅局寄的90年度、大約台幣三千元的補稅單。「不繳不該繳的稅單!」他認為自己是法律系教授,平常就告訴學生說,面對不對的事絕不能姑息,自己也要以身作則。
後來吳景欽去國稅局要弄清楚為何要補繳稅,沒想到要調自己的課稅資料時,卻被稅務員以涉及隱私權為由拒絕閱卷。「調自己的資料涉及到隱私權?這說不過去吧!」後來稅務員又搬出「涉及偵查不公開,當事人也不能調資料!」吳景欽實在難以相信耳朵聽見的,自己竟從單純的補稅變成刑事犯,太離譜!
吳景欽光調閱相關的資料就花三個月的時間,後來打行政救濟,不打則已,稅捐機關緊接追繳五個年度的稅單。行政救濟打了一年多,最後官司還是輸了,加加減減包括罰金,最後多繳了一萬多元。吳景欽說,單單看這結果好像會讓人很灰心。雖然是為了區區三千元,但是他不後悔自己多花了如此多的精神與金錢,因為他從中了解到稅務救濟制度的荒謬,再者如果每個人都悶不吭聲,都不講話,接到不合理的稅單,一開始就繳了,那稅務人員每年都會這樣開,那真的是把人民當提款機,稅務人員就有恃無恐。
雖然打輸官司對一位法律學者來說不是很光榮的事,但吳景欽不吝分享給大家,也勉勵大家,如果有這樣的情況不用害怕,不管是打輸打贏,至少要給行政機關一個警惕。他再次強調,不要認為那是別人的事,我們可以不管,當你這樣想的時候,有一天當變成當事人的時候,也沒有人會幫你。
親身走過行政訴訟後,吳景欽指出,法官的觀念要改變,要清楚司法是為人民而存在,不是為了稅務機關豐沛國家財政而存在。賦稅人權愈來愈多受到國際社會關注,學者專家不約而同呼籲,要有稅法專業人才進到法院來協助,彌補法官財稅專業的不足,法官才敢做終局判決,避免稅捐機關用「另為適法處分」的名義,讓已經被判無效的稅單借屍還魂,人民陷入不死稅單的惡性循環。
另一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執行長陳長文大律師,曾被稅捐機關課錯稅,他透過行政救濟欲追回溢繳稅金,不料從復查、訴願到行政訴訟一路敗訴,最後因立法委員提案修法而誕生陳長文條款。雖收到稅捐機關退回的溢繳稅款,但陳長文毫無喜悅之情。對於稅捐機關課錯稅卻不肯主動更正錯誤,他表示,目前的行政和司法實務均以錯誤狹隘的文義解釋,認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文字既然規定「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,原處分機關『得』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」,就表示行政機關有恣意選擇是否要撤銷違法處分的權利,人民的權益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,只能看行政與司法機關的臉色。陳長文指出,這樣的見解根本違反了公務員(包括行政與司法)應該依法行政的原則。行政機關犯了錯,本應主動改正,不應該讓人民承擔行政機關犯錯的後果。他呼籲行政法院法官應該當人民的包青天。
「良心時代」運動在今年一月份發起,短短不到兩個月的發起,至今已有超過115國、上萬人響應、200個以上的團體單位共同推動,邀請大家將自己的良心話、良心事或實際做法都上傳到良心時代專屬網站上(www.aneoc.org),帶動社會國家重視人權法治,才能民安國富,進入一個真正的良心時代。
2014/3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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