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aniaque (maniaque)
看板car
標題Re: [新聞] 開放機車騎內車道、不強制兩段式左轉
時間Wed Oct 30 21:46:02 2013
※ 引述《TurTao (偶速小海龜)》之銘言: : : 若是往後最內側車道完全開放機車逕行左轉,這類事故是很有可能會增加 : : 這部分就和考照制度有很大的關係了,在此不討論 : : 個人以為完全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逕行左轉 : : 至少也得等考照制度改革或是廣為宣導正確的左轉方式後 : 此段觀念錯誤 : 目前台灣法律路口只有分為兩種 : 1.有禁行機車or兩段藍牌, "必須"要兩段式待轉的路口 : 2.沒有以上的東西,這種是 "不可以"兩段式待轉的路口 : 在沒有"允許"機車兩段式待轉的路口,給他來個"待轉",是違規的!!!!!! 【請勿亂扭曲法令】 102 條是泛指【所有汽車】而言,懂嗎?? 99 條則是【特別】針對機車所訂定的規範. so, 一般小客車會來兩段式左轉嗎???不會也不可能. 機車為了保平安,在【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】, 選擇【較為安全】的兩段式左轉,這叫 【違規】歐??? 要是這樣就是違規, 那他奶奶的要是兩線道真給一段左轉,被內側道後車撞死了,要不要國賠??
: Ex.在沒有禁行機車也沒有兩段牌的小路口待轉,依法這是可以開罰單的!! : (詳細法規,請仔細且詳細看完下面的文章,這邊不再贅述了) : 頂多再衍生出一個特殊的標線錯誤 : 沒有禁機/兩段牌,但地上劃了待轉格,我認為這才是"自主"兩段的路口 : 所以騎在路上如果真的依法騎車的話,會發生很好笑的事情 : 騎在內側到路口發現這邊必須要兩段~~阿幹幹幹切不出去外側了... : 騎在外側到路口發現這邊不可以兩段~~阿幹幹幹切不進去內側了... : 很好笑? 但這就是現在機車的現狀 : #1HU06yvM (biker) 交通部正式回應, 無兩段路口,不可以兩段待轉 胡說八道~~~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的那個回文,就已經明確告訴樓主了. 要在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,機車駕駛人為了安全,選擇兩段左轉, 機車駕駛人【必須要注意是否會影響到其他車輛或行人的通行】 因為該路口並未為兩段左轉設計足夠的停等空間. but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有講 選擇兩段左轉 違規 嗎?? 要是違規就是要開單,但就算開單. 個人相信,到法院八成是【來一張撤銷一張】 不要忘記了這套法規的名稱 叫做 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】 ^^^^ 機車駕駛人在【沒有強制兩段左轉的路口】,選擇安全的做法 叫做違規歐??? 要是這樣做,在法院認定是違規(不安全), 這國家司法體系八成瘋了
: #1G1GFWkj (biker) 有待轉標誌卻無待轉區or相反詳細解釋 : #1G1NIUhW (biker) 同上 : 另外,無論快慢車道,就算是八線道,只要是沒有禁行機車的,機車就是可以騎 沒錯,所以真相信樓主介紹的,像巴嘎窘這樣子趴力趴力的熊熊轉過去, 被撞死了,就歡喜做甘願受,OK ?? 不要老是要人家開車的賠幾百萬給交代~~~
: 依法,機車是汽車,不是慢車,機車有絕對權力行駛快車道 對,所以基本上機車跟汽車相撞,機車駕駛人被撞死,也是命中該絕的?? 還絕對權力???
: #1Hr12vqw (biker) 交通部正式回應,無論車道數,只要無禁機,機車可騎&直接左轉 沒錯........ 您少問了一下 您應該追加問說 [請問一下,依據信賴保護原則,若機車駕駛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選擇直接左轉,致內側車道後方駕駛人反應不及撞擊致死,請問是否可以 獲得國家賠償?] -- 阿怎不問說.... 騎機車可不可以邊騎邊打手槍??? 反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沒規定不能打手槍,對吧???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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